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您的位置:岳阳房地产信息网-岳阳市城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新闻资讯 > 市场动态 > 内容阅读

昨日,岳阳楼区两宗地共1.72亿元成交,它们分别为…….

文章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2-07-27 浏览次数: 快捷操作:【打印】【收藏】【关闭

据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显示,岳阳房地产信息网统计,725日,岳阳市中心城区共成交商业、住宅用地2宗,总成交面积2.36m2,总成交金额1.72亿元。

挂牌编号为岳土网挂[2022]08号,位于花板湖路以东,红叶路以南的一宗地,由岳阳市德润置业有限公司以7350万元竞得,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

挂牌编号为岳土网挂(202211号,位于洛王路与冷水铺路交叉口西北角的一宗地,由岳阳市智慧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9850万元竞得,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土地。

具体情况如下:

01 岳土网挂[2022]08号

红线图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1、位置:花板湖路以东,红叶路以南。

2、净用地面积:6554㎡(9.83亩)。

3、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4、出让年限:7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6554㎡(9.83亩);计容建筑面积≤33426.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2355.5㎡,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921㎡,物业用房建筑面积≥150㎡;建筑密度≤22.4%;容积率≤5.1;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m。特别说明:①海绵城市按照《岳阳市海绵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执行;②停车泊位:按照岳阳市相关文件执行,可适当布置部分机械停车位;③受让人在建设前须与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对接,按照《湖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④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装配式建筑、生态绿城、绿色节能环保、充电桩、文化体育等及其他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分类设施等应满足城管部门要求;⑤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岳阳市绿色装配式建筑管理办法》(岳建发〔2021〕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⑥项目建设应符合我市“智慧城市”相关要求;⑦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相关要求;⑧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⑨未尽事宜,受让人应服从城市规划相关要求。

6、起始价:7300万元(柒仟叁佰万元整)。

7、保证金:1460万元(壹仟肆佰陆拾万元整)。

8、加价幅度:50万元(伍拾万元整)。

9、缴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付清。

10、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三个月内。

11、动工时间:交地之后一年内。

12、竣工时间:动工后三年内。

13、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

14、特别说明:

①土地出让后,土地受让人须在宗地范围内新建房屋中提供住宅产权调换房屋81套,套内面积8842.45㎡(其中红叶路住宅产权调换房屋5套,套内面积824.08㎡,明细表附后),还建楼层不计楼层差价。在宗地范围内临红叶路提供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产权调换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920.61㎡)给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办事处。

②本宗地产权调换房屋建设资金5033.0522万元(公产398.6241万元,私产4634.4281万元)(其中包含的红叶路产权调换房屋监管资金421.38万元由楼区政府负责支付)。土地出让后,由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该资金,并按产权调换房屋相关规定返还给土地受让人。

③产权调换房屋的分配、差价找补、权证办理等事宜按《三眼桥办事处南侧棚户(旧城)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拆协议书(产权调换)》执行。产权置换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拆房屋置换比建筑面积部分,10㎡(含)以内被征收人按本宗地在市住建部门备案平均价下浮20%进行购买,10㎡以外部分被征收人按本宗地在市住建部门备案平均价进行购买,在置换房屋交房时由被征收人支付。产权置换房屋建筑面积少于被征拆房屋置换比建筑面积部分,土地受让人按本宗地在市住建部门备案平均价向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在置换房屋交房时向被征收人支付。

④如项目规划实施方案需对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必须满足《三眼桥办事处南侧棚户(旧城)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拆协议书(产权调换)》约定的安置条件。

⑤被征收人过渡费已补偿至2022年9月30日,延期过渡费及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土地受让人负责。同时,土地受让人另需支付产权调换房屋交房后三个月装修期的过渡费。

⑥产权调换房屋由岳阳楼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组织被征收人选房后,土地受让人方可启动商品房预售。宗地出让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土地受让人须按《三眼桥办事处南侧棚户(旧城)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拆协议书(产权调换)》约定的条件与岳阳楼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安置协议》、《延期过渡费补偿协议》,此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前置条件。受让人须按《项目安置协议》的要求将产权调换房屋如期、如质、足额交付给岳阳楼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岳阳楼区拆迁安置服务中心负责将产权调换房屋分配到户。

⑦项目周边规划的红叶路(宽12米)由楼区政府负责修建,并确保周边住户正常进出通道不受影响,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楼区政府负责处理。

15、宗地出让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02 岳土网挂(202211

红线图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1、位置:洛王路与冷水铺路交叉口西北角。

2、净用地面积:17075.4㎡(25.61亩)。

3、土地用途:住宅、商业用地。

4、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计容建筑面积≤46123.38㎡(其中住宅≤42387.3㎡,商业≤3118.08㎡,物管用房≥618㎡);容积率≤2.71;建筑密度≤24%;绿地率≥31.65%;建筑限高≤54米。特别说明:海绵城市按照《岳阳市海绵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执行;停车泊位:按照岳阳市相关文件执行;受让人在建设前须与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对接,按照《湖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装配式建筑、生态绿城、绿色节能环保、充电桩、文化体育等及其他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分类设施等应满足城管部门要求;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岳阳市绿色装配式建筑管理办法》(岳建发【2021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建设应符合我市智慧城市相关要求;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相关要求;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未尽事宜,受让人应服从城市规划相关要求。               

6、起始价:9800万元(玖仟捌佰万元整)。

7、保证金:1960万元(壹仟玖佰陆拾万元整)。

8、加价幅度:50万元(伍拾万元整)。

9、缴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付清。

10、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三个月内。

11、动工时间:交地之后一年内。

12、竣工时间:动工后三年内。

13、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

14、特别说明:

宗地范围内东侧有三峡集团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及配套污水管网,需保留。

宗地出让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内容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土资源成交公告​,由岳阳房地产信息网综合整理发布。

关键字:岳阳土拍播报【责任编辑:】
广告位招租

热门推荐

推荐楼盘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