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女士致电本报热线投诉道,去年底,她在株洲奥园广场项目看房时,被要求缴纳1万元诚意金后才能选房。可让王女士气愤的是,房子开盘日期一推再推,王女士放弃购房计划,要求退还诚意金也一直未退。
去年年底,王女士看中了株洲天元区奥园广场一套82平方米的电梯房。当时,销售人员表示,有意向购买的人员需要缴纳1万元诚意金,才有选房资格。“在售楼处,当时看见好几位买房的在排队交钱,担心失去选房机会,马上交了诚意金。”同时,销售人员还与王女士签订了一份协议,付款人签字为王女士的丈夫文先生。
“当时销售说过年之前开盘,到快过年的时候,又说要到过年后。”王女士说,春节过后,受疫情影响,此事也就搁置下来了,期间,她去找过开发商几次,但开盘日期还是没有定下来,“等不起,就在别的地方买了房。”
王女士说,退款并不顺利,销售一直不说退,也不说不退,只告诉她过一段时间会开盘,“他们还要我把收据先交回去。”
今日,记者联系了奥园广场项目营销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开盘日期为6月21日,客户可于项目开售后一月内前往办理退还认筹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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