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新常态的房地产市场,犹如告别青春期的少年。
一线城市需求旺盛
一种很直观的表现就是,房价不再单边上涨,交易量不再“高歌猛进”。最新统计显示,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有68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前8个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8.3%,降幅比1至7月份扩大0.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商品房待售面积比7月末增加930万平方米。
“市场分化,房价涨幅放缓,房地产企业利润下调,价格波动周期缩短。”来自市场一线的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这样概括新常态下房地产市场的新特征。
而这一切变化,并不缘于那只“看得见的手”的指挥,更多源自市场自发调节。比如降价楼盘大多位于高库存市场,开发企业为了“跑量”在价格上让步;三四线城市销售遇冷,一线城市需求旺盛,企业布局从三四线城市重返一线城市等。
对于这种变化,专家表示符合市场规律。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楼市是市场,一定会有上下波动调整,波动是常态,不可能一成不变。”
注重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面对楼市新常态,政府“看得见的手”该如何自处?事实证明,习惯性地用行政手段应对楼市风险的做法并不可取,更需要打破思维惯性,提高用市场手段、法律手段应对经济挑战的本领。
对于步入新常态的房地产市场,不做过度反应,并不意味着政府不作为。特别是在当前宏观经济面临下行挑战的背景下,在坚持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外,更要注重满足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认为:“无论是为了稳增长、促消费、扩内需,还是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都要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目前看,立足点就在于释放合理的自住性住房需求,包括合理的改善型住房需求,盘活市场。”
支持基本住房需求这一原则在最近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中均有所体现。比如房贷新政策要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新规定中要求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公积金贷款对象扩大至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在抑制住房投机需求的同时,支持和鼓励使用需求,就能保持房地产业的经济规模,对宏观经济稳定增长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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