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个省市区都放松了公积金提取标准。新华社发
近些年,有关公积金“劫贫济富”“沉睡着贬值”等争议一直不断。北京、上海、山东、广西、武汉等多个省市区都突破现有条例规定,放松公积金提取标准,让曾被忽视的公积金“夹心层”成为“受益层”。然而这一改革本身亦有不足,还需更大力度破除公积金制度滞后的深层阻力,才能真正让公积金回归职工“利益共有”的初衷。
多地公积金提取门槛更低程序更简
武汉市将从今年7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职工若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个人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可不限定用途提取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提取次数原则上一年一次,可提取个人账户内全部或部分余额。
据调查,月收入1900元以下在武汉属于较低收入,每月缴存额最多228元,一年累计下来相当于一个多月的工资。此前,除住房用途外,武汉缴存职工在退休、离职、大病等11种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1900元”是武汉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金额、缴存比例,倒推出的职工月收入情况。
据统计,武汉市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的职工约占全部缴存职工的25%左右。亿房研究中心研究员认为,此政策将使两类人群受益:一类是买不起房的低收入者,另一类是在2010年前买房且没有房贷的职工。
此外,上海、北京等城市也正在放松公积金提取条件。今年4月,上海表示将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政策,提高提取额度。北京也表示,公积金贷款购房人提取公积金,将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提取频率也将由一年一次缩短为三个月一次,提取限额为三个月公积金的总和。
广东、广西、山东、安徽等多个省份在更早以前已修改了相关规定。
“劫贫济富”质疑不断
住房公积金制度至今已走过20多年,暴露出诸多弊端。其中质疑最多的是,部分收入较低的缴存职工,因为买不起房而享受不到公积金的优惠,且较长时间内都无法使用公积金。对于收入相对较高者,依靠公积金的低息优惠购房,还可以提取用于装修,这就造成了“劫贫济富”。
对此,许多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都表示并不完全赞同。武汉公积金的数据显示,缴存总额在前20%的人群,其缴存金额共占总金额的一半,但其贷款总户数、金额分别占29.06%和35%。也就是说,中低缴存人群享用了高缴人群的资金流,公积金的主要受益人是无房中低收入缴存职工。
“但仍不可否认,有一部分最低收入群体,连买房的能力都没有,无法使用公积金。”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陈祖信说,这部分人如大学毕业生群体,有些连首付都拿不出。“为了帮助他们盘活账户内公积金,因此放开了公积金提取。”
另一方面,大量的结余资金“沉睡”在账户里,利用率不高,升值率低,而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抵不过物价上涨,间接造成公积金“躺着”贬值,也饱受社会质疑。
据测算,截至2014年3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9498亿元,以普通存款存放在银行。而过去十年全国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加权平均存款利息仅1.89%,比同期平均CPI低1.07个百分点。
这意味着每个人的公积金每天都在贬值,也是当前公积金骗提现象泛滥的根本原因。
公积金制度改革任重道远
公积金是一项强制互助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职工必须买房才能贷款或者提取公积金。但已有不少城市先后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允许公积金用来看病以及支付房租、物业费等费用。武汉第一个从收入角度放宽提取条件,或将引起更多地方的效仿。
这也是一把“双刃剑”,武汉市规定,公积金贷款总额与缴存余额和缴存年限挂钩,低收入职工提取公积金,虽然可以增加一些年收入,但如果将来要买房,贷款总额将大幅减少或不能贷款。
也有市场人士担心,低收入者目前不买房,不等于永远不买房,向低收入者打开提取公积金通道的同时,又规定今后不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这等于彻底阻断了他们在未来买房时得到公积金援助的可能性。也有网民表示,公积金定位于住房制度,而大病医疗等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医疗费用,其实是医保的责任,违背了公积金制度建立的初衷。
长期从事住房公积金问题研究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张东教授认为,针对公积金的众多弊病,放宽提取条件只是治标不治本。当前,住房公积金最大的问题是管理条例滞后,运作模式封闭导致有的地方公积金紧张,有的地方富余“浪费”。“公积金细则”的修改已提出近十年,但仍存许多梗塞,未有实质性进展。
陈祖信说,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到了一个“瓶颈期”,亟待对管理法规进行修订完善,对相关探索进行明确界定,重点是分类实施差异化的缴存政策,实行差别化的个人账户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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