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路以东,孙家坡路以北,东至武广高铁高铁,南至京珠连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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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置业公司(开发商)应在架空层安装一些健身设施,如果将业主公摊面积做其它用(或作商品房出售)那就太黑了!试问:岳阳市现在那个小区没有安装健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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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置业公司业主已准备好租房住。4#预售证、房屋检验等没搞好,不急,不要紧,慢慢来吧(现交房的是违反合同和政策的,是不能见光的!)。一句话,按合同来,你误了多少时间,到时就补多少时间,或者打官司请你补我的房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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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转让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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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雅苑开发商,拿老百姓的血汗钱,不按合同要求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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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置业公司请回复:已过交房2个月了,房屋检收与4#预售证到底何时能办好!如果是建筑面积与审批不符的原因所导致,公司就要勇于承担,再不要折腾善良的业主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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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大地置业公司请回复:已过交房2个月了,房屋检收与4#预售证到底何时能办好!如果是建筑面积与审批不符的原因所导致,公司就要勇于承担,自己的屁股自己擦!再不要折腾善良的业主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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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置业公司天天喊要交房,我的天啊!!!连房子都没有验收,甚至有的连预售许可证都没下。最这么拖下去,业主真的要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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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4栋的预售许可证还没下,是什么原因,有没有个说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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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大地置业公司交房按程序来,办好房屋验收合格等所有手续后再交房,免得日后拆皮无休止!双方都要剥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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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6日到点交房了,大地置业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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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房时间已到,大地置精公司怎么了!!!
去实地看看,然后再看看图纸,感觉有很多地方有改动:篮球场,休闲场地,道路走向……这些开发商怎么会随意更改图纸呢?到底出于什么目的??是为了节省成本还是为了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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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单位除城管支队、纸厂外,涉及其他团购单位环卫、法院等单位领导却置身度外,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不管不顾,里面是否有其他情况不得而知。目前,大地公司相关问题一直没有答复和解决,该处却仍在反复催促通知业主缴纳款项,要求业主签定没有按照团购协议约定的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之前我们属于单位团购房,已经按照约定签定了团购协议,确定了施工设计图纸,但楼盘建筑和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多处严重侵害了业主利益。当时情况下,业主主要是冲着图纸设计中公摊面积小、层高空间大、双阳台设计合理等原因而合作购买了该楼盘,但现在情况大有改变,而开发商反复将责任推向了测绘中心,只要不违反国家政策,认为跟团购约定没有关系,拒不承认自己当时已对团购代表确认了的建筑施工图纸做了更改,由此可推断开发商当时为推销楼盘、攫取非法利益做出的虚假宣传。当前,购房款均为各业主多年积累的血汗钱和其他借款,涉及购房总金额巨大,在社会上引起的恶性后果可想而知。因此,我们楼盘业主在万般无奈何下,成立该楼盘维权小组,现特具报告,强烈要求团购单位改变当前不管事、不作为的状态,也敬请房产、建设等行业管理部门、网络、媒体、政府政府领导以民为本,将相关违约问题集中予以解决,即使已蒙蔽签订了新合同的业主也必须予以更正和撤消。否则,业主们将继续保留向上一级政府部门进一步申诉的权利,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特此报告。 东城雅苑楼盘全体维权业主 注:一、全体维权业主暂共102人(见房产、建设局全体维权业主签字报告); 二、维权业主代表9人; 三、维权业主代表联系方式:曾远征(13207308029) 李 苗(18673009259) 余 辉 (13575032708)李忠于(13907306446)姜想飞(15073052798)何 红(13786041170)周国新(18975005678)熊 勇(18075706186)王路加(13786041170)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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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十五、团购协议本身违法问题: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5条第2款关于入住费的问题本身就属违反国家政策 违约十六、办证费用问题:办证费用第9条收取“测绘费”,并以每平米3.12元计算,现国家已取消此项收费;第2条价格调节基金(以总房款的0.3%计算)第4条手续转让费(以每平米3元计算),这两条费用经政务中心咨询答复,该由开发商支付,但开发商却将这些费用纳入业主的办证费用范围。 综上问题,八月中旬以来,由各业主自发组织的东城雅苑楼盘维权行动,已与开发商多次对话(时至今日,该楼盘开发商法人代表熊艳丽、老总负责人陶岳生均未露面),特别是2012年9月18日晚上,业主代表在各位的参与下,在圣玛诃茶楼听取了开发商黄副总、李副总进行就违约问题的回复答话,两位副总就问题反复推诿,涉及问题关键总是无法自圆其说,而且,业主代表也积极与黄总、李总的答话中逐条予以反驳,对话一直持续到深晚十一点半,在十六条问题中,仅违约三、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5条第3款的第1小点,违约五、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6条第3款第5小点,违约六、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6条第3款第6小点,违约十二的车位问题进行不痛不痒的回复,其他但凡涉及金额等关键问题仍未有多少进展,现场中也均遭到大部分团购户强烈抗议,第二天就将近百余户签名材料报送市房产局、市建设局等部门,要求行业部门监督开发商履行团购协议中的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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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十二、现新合同:遭受车位霸王条款,要求不买的业主签字放弃,业主要要求,车位不能对外出售,不能挪做与车位摆放无关其他经营活动,推行售、租两便; 违约十三、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10条第4款违约补偿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共同在向房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房地产交易中心监证生效前如发生重复预售、抵押等与出卖人有关的产权纠纷,由出卖人负责清理,且买受人有权停止支付余款并选择退房。如买受人提出退房,出卖人除全额退款外,还应赔付买受人的违约金,违约金按买卖总价款的(含车位费用)万分之六/日计算(违约天数从首笔缴款日期计起),全额退款、赔付违约金于五天内无条件退还),逾期按万分之六/日加收滞纳金。 现新合同:按照银行活期利息计算; 另: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10条第2款违约补偿规定.出卖人必须按审批的总平面图和施工图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如期交付房屋,如延期出卖人须向买受人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买卖总价款的(含车位费用)万分之六/日计算(违约天数从首笔缴款日期计起),出卖人超过约定时间90天仍不交付房屋,买受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出卖人接到买受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10日支付清买受方已付的一切款项和违约金,逾期按万分之十/日加收滞纳金。若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足额付款,则按对等条件支付违约金。对此,因为开发商违反团购协议,不能接受开发商的银行活期利息计算; 违约十四、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7条关于楼梯间规定:木制扶手,墙面、梯级麻石铺面、顶棚及公共部份均为904涂料。 现新合同:改为水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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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八、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7条关于门窗规定:入户防盗门,选用达到国家消防要求的优质防盗门,价格约为1200元/张,如团购户自定品牌,出现的差价由团购户补足差额。单元对讲门采用全不锈钢(规格不低于1.0cm)304的材料,其余内门均为预留门洞,外窗配隔音、隔热效果好的86型中空钢化玻璃蓝光品牌铝合金(厚1.2mm以上)窗。铝合金为辽宁忠旺或振升品牌。单块玻璃面积≥1.5㎡、窗台高度低于90cm的固定玻璃要求采取双面钢化玻璃。真空玻璃选取5+9+5。采取三烷乙炳密封胶条。纱窗应采取同品牌配套安装,用户参与选型。 现新合同:开发商口头说定,入户防盗门,如团购户自定品牌,不补1200元/张差额,要换也只能将旧门自行处理。其次是没有了纱窗。三是楼梯表面用材不隔热等; 违约九、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7条关于层高规定:楼层层高以设计为准。楼层层高净空不低于2.95M。 现新合同:层高2.95M(含一层楼板)。经业主聘建筑专家测量,目前点房仅2.83M,板房为2.85M;(纯属开发商偷工减料,减少成本) 违约十、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8条规定:公摊面积不超过建筑面积的16%-22%(并附设计户型面积比例图纸)。竣工后的产权登记面积,以房产局实测数据为准。 现新合同:未按团购户签订的图纸比例施工,误差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3%的误差值,板房甚至达到了22.7%,导致了套内面积大幅度减少,公摊面积大幅度增加,每户增加约6-8个平方,跟团购确定的图纸设计严重背离;当然开发此举既可以降低建筑成本,还可以多套取业主现金,两头都赚! 违约十一、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10条第7款规定: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合同面积不能有变化,设计户型为144m2以下的住宅,如实测面积超过144m2,由此增加的契税支出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只承担相应购房款。 现新合同:公摊面积比原协议确定的图纸多出6-8个平米,人增加费用1.8万元至2.6万元不等,500户业主可为开发商增加收入1000多万元,存在虚假欺骗宣传,愚弄业主,攫取业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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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一、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二条规定:房屋为北向阳台为封闭式,南向阳台为非封闭式; 现新合同两个阳台都改为非封闭式; 违约二、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4条第6款规定:出买人保证东城雅苑小区建设在2014年12月31日交房; 现新合同改为2015年5月26日交房; 违约三、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5条第3款的第1小点规定:本价格的确定已充分考虑出卖人所需支付的征地、坼迁、小区绿化、道路(人行道宽度不少于4.5m,路面应铺设SBS)、路边石、围墙、健身设施(健身场地不低于200 ㎡)、标准蓝球场、小区监控设备等公共设施建设等与本小区建设所有有关的成本,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房屋和车位的价格; 现新合同上述内容基本没有涉及,什么标准篮球场更加无从说起; 违约四、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6条第2款规定:出卖人于2014年12月31日前组织队伍进行验收,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交房延期补偿为:总房款的万分之六/日,延期90天,买方可单方面提出退房,补偿万分之十/日的滞纳金) 现新合同改为2015年5月26日交房; 违约五、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6条第3款第5小点规定: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以竣工验收会议纪要为准),每户将购房款付至总房款的95%; 现新合同改为第5次将房屋总款一次性交清; 违约六、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6条第3款第6小点规定:在办理交房手续,移交钥匙时将所有款项交清,留余款15000元(含质保金),在房产证、国土证办理完成并移交给买受人时,付清10000元余款。小区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后,付清5000元余款。 现新合同没这个内容,即要求在第5次将房屋总款一次性交清; 违约七、原2012年团购协议第6条第8款第1小点规定:按标准收取,契税1-4%,维修基金3%,办房、地产证,费用折算为0.8%计取。 现新合同没有费用折算,反而增加了一些国家没有收收取的费用(例如测量费等);
一、开发背景 东城雅苑团购户业主,是来自本市不同的单位和部门,2012年9月底,因国家房控政策从紧,银行对所有房产开发公司不再发放贷款,地产开发商资金紧张,难以为续的背景下,岳阳市大地置业有限公司与岳阳市城管支队、市环卫局、楼区法院、岳阳纸厂等四家单位协商,共同合作开发市体育中心对面东城雅苑楼盘即位于岳阳经济开发区梅子新村附近东城雅苑的商品房,目前,四家单位共500多户业主参与团购,与大地公司进行合作。 二、合作开发过程 楼盘合作意向确定后,为保障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和业主权利不受侵害,防止开发商毁约,携款潜逃或不按约定开发楼盘,在大地公司拿出团购协议和户型结构图后,根据各单位管理者的讨论意见,并约谈大地公司同意,对协议部分进行了部分修改。此后,上述各单位将开发商的团购协议、已经设计好的楼盘户型和设计面积比例在本单位进行张贴公示无异议后,大地公司与四家单位团购代表分别在9月至12之间正式签订团购房买卖协议,团购代表并在大地公司加盖的公章的不同户型图纸上进行签名确认,团购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约定楼盘在8楼时,大地公司预售等相关手续办理妥当后,双方签订商品房卖买合同,未签订合同前则按计划将款项缴纳在各单位团购账上,双方约定双方并于2014年12月31日交房。 三、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开发过程中,业主缴款一直按照约定进行,楼盘也已经封顶,双方的合作基本是算成功了一部分。但在2014年5月,业主们纷纷接到通知,要求作好签订合同的准备。可二天后,大地公司通知签订合同的时间延期。按照协议,楼盘做到了8楼就可以签订,但直到8月才接到正式签订合同的通知。目前,在签订合同中,部分业主非常关心自己的楼盘,细心的业主发现,大地公司有很多地方未按照协议条款进行,如一些地方不经业主同意,随便更改套内面积分布比例、未按照协议条款和图纸比例施工进行等。同时也发现其他地方也对业主侵了权,遭受贵公司霸王条款。具体表现如下:
岳阳市政府及相关领导: 我们是岳阳市大地公司推销而购买的东城雅苑楼盘业主,今年8月初,岳阳市大地公司通知业主缴纳款项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之前我们属于单位团购房,已经按照约定签定了团购协议,确定了施工设计图纸,在本次签定过程中,细心的业主发现,该开发商违反团购协议,有很多地方未按照协议条款进行,业主们推出代表进行调查,并与原2012年团购协议进行对比,总结起来,共有以下多处严重侵害了业主利益,为此,经业主们共同商讨决定,并与开发商进行了对话,强烈要求予以解决,时至目前,仍无任何音信,本次购房款均为各业主多年积累的血汗钱和其他借款,涉及购房总金额达2.5亿左右,因此,为使事情得到解决,东城雅苑楼盘业主特组成维权小组,特将有关全部情况调查及问题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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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图怎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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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来维权,3032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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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市民能享受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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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买房再不买这种摇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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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够牛逼的,什么都不跟客户讲,就一句到时候我们会叫人跟你们说的,这也忒坑了吧,你说什么就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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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更改楼层,也可以不告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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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其它户型也传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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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对楼盘东城雅苑的 价位 交通 环境 开发商 规划 配套 物业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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