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整下,长沙部分房地产中介一方面利用信息不对称,对存量房低收高卖牟取高额利润,强制搭售服务或产品;另一方面串通买卖双方,为偷漏税费或获取高额佣金,故意降低申报存量房的成交价格,在造成部分楼盘房价大幅波动假象的同时,导致市场监管失灵和一二手房市场交易失衡。
此类问题已引起当地房地产业界和政府部门关注。长沙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市监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秩序的通知》,从完善存量房交易管理、规范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规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强化存量房交易信息共享制度、加大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存量房交易资金等。
值得注意的是,长沙市此次明确,该市存量房交易将统一归口市住建部门监督管理,由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具体承办,充分发挥新建商品房市场与存量房市场良性互动,满足多样化合理住房需求。
按照部署,长沙市住建部门负责完善长沙市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将存量房交易资金、佣金等纳入交易资金监管平台进行监测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
针对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的垄断经营、虚假宣传、阴阳合同、赚取差价、捆绑收费、偷逃税费以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不公示从业信息等行为,该市将开展联合执法,依法采取警示约谈、责令改正、媒体曝光、吊销证照、停业整顿、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惩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记入信用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该市将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要求通过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系统签订交易合同,准确填报房产信息、身份信息,如实申报成交价格等情况并办理备案手续。市住建部门将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存量房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并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的管理,做好房源核验、购房资格审核和网签、备案等工作。
此外,长沙市将进一步强化存量房交易信息共享制度。市资规局、市税务局、市市监局、市金融办、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将与市住建部门加强存量房交易数据的共享,并依据交易(网签)备案合同信息和职能职责受理相关单位和个人纳税申报、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者贷款、不动产登记等业务。
“住建部门今年将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全过程闭环监管,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全过程倒查,及时进行处置,并按照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予以惩戒。”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改变存量房交易中需签多本合同、交易合同事后备案导致市场监管失灵情况,参照新建商品房交易管理模式,规范和完善存量房交易管理体系,支持存量房规范、阳光交易,实现“一份合同打通关、一套数据办全程”,防范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新建商品房市场与存量房市场的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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