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准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
出让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并委托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具体情况如下:
岳土网挂(2024)05号
红线图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1.位置:湖滨大道以东,龙山路以北。
2、净用地面积:30274㎡(45.4亩)。
3、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4、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5、经济技术指标:计容建筑面积≤59300㎡(其中:商业≤36920㎡,住宅≤22100㎡,物管用房≥280㎡);容积率≤1.96;建筑密度≤32%,绿地率≥27.1%。建筑限高按林业部门批复为准。
特别说明:①海绵城市按照《岳阳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执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标准按照新建项目(居住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类、广场等地块类)不应低于75%控制;②停车泊位:按照《岳阳市城市规划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管理若干规定》岳政办﹝2021﹞12号)执行;③受让人在建设前须与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对接,按照《湖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④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装配式建筑、生态绿城、绿色节能环保、充电桩、文化体育等及其他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分类设施等应满足城管部门要求;⑤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3〕57号)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3/T542-2022)文件相关规定执行;⑥受让人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配建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充电设施;⑦项目建设应符合我市“智慧城市”相关要求;⑧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B50180-2018)相关要求;⑨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⑩受让人建设时应符合南湖、岳阳楼景区相关风貌规划要求;⑪受让人建设前须自行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建筑间距、日照等相邻关系及妥善处理好与周边单位相关退让间距问题及公共通道等问题;⑫未尽事宜:受让人应服从城市规划相关要求。⑬本宗地住宅项目可按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岳资规发〔2024〕18号)文件规定,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给予不超过0.1的风貌容积率奖励值。
该宗地分为两个地块,分地块指标如下:
地块一: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13201㎡(19.8亩);计容建筑面积≤22300㎡,其中住宅≤22100㎡,物管用房≥200㎡,容积率≤1.69;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按林业部门批复为准。
地块二:商业用地,净用地面积:17073㎡(25.6亩);计容建筑面积≤3700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36920㎡,物管用房建筑面积≥80㎡,容积率≤2.17;建筑密度≤39%,绿地率≥20%。建筑限高按林业部门批复为准。
6、起始价:11900万元(壹亿壹仟玖佰万元整)。
7、保证金:2380万元(贰仟叁佰捌拾万元整)。
8、加价幅度:100万元(壹佰万元整)。
9、缴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付清。
10、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三个月内交地。
11、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
12、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三年内。
13、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
14、特别说明:
①该宗地商业地块中须按要求建设一座五星级标准酒店,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5000㎡。竞得人须自持运营五星级标准酒店,正式运营后10年内(含10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和销售。
②宗地入驻企业对南湖新区年经济社会实际贡献不低于1000万元。
③该宗地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受让人应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5号 )要求,实现“交房即交证”。
15.土地成交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内容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土资源成交公告,由岳阳房地产信息网综合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