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法中介冒充银行合作贷款公司,向消费者宣传可以通过转贷降低房贷利息的方式。然而,湖北、河南等地的银行机构明确表示,银行业务从未与中介或个人合作,也未向消费者收取中介费或代办费。不法中介之所以存在,主要是因为套利需求的存在。消费者要警惕这种非法营销手段,因为它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此外,经营贷和消费贷与房贷在条件、利率、用途、期限和还款方式上有很大不同,消费者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追求利差而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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