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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岳阳拟出让这2宗土地!在你家附近吗?

文章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3-10-31 浏览次数: 快捷操作:【打印】【收藏】【关闭

据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显示,岳阳房地产信息网统计,1030日,岳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市场拟出让2宗土地,土地总面积约4.01m2,均为商业、住宅用地。

1030日岳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出让信息

附:拟出让地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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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图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1、位置:湖滨大道以东,龙山路以北。

2、净用地面积:30274㎡(45.4)

3、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4、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5、经济技术指标:计容建筑面积≤59400㎡(其中:商业≤39920㎡,住宅≤19200㎡,社区用房≥120,物管用房≥160㎡);容积率≤1.96;建筑密度≤39%,绿地率≥27.9%。建筑限高按林业部门批复为准。特别说明:①海绵城市按照《岳阳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执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标准按照新建项目(居住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类、广场等地块类)不应低于75%控制;②停车泊位:按照岳阳市相关文件执行;③受让人在建设前须与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对接,按照《湖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④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装配式建筑、生态绿城、绿色节能环保、充电桩、文化体育等及其他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分类设施等应满足城管部门要求;⑤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岳阳市绿色装配式建筑管理办法》(岳建发〔2021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⑥项目建设应符合我市“智慧城市”相关要求;⑦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相关要求;⑧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⑨应完善用地性质、建筑限高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调整论证程序;⑩未尽事宜,受让人应服从城市规划相关要求,符合南湖、岳阳楼景区相关风貌规划要求。

该宗地分为两个地块,分地块指标如下:

地块一: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15873㎡(23.8亩);计容建筑面积≤19400㎡,其中住宅≤19200㎡,社区用房≥120,物管用房≥80㎡,容积率≤1.22;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按林业部门批复为准。

地块二:商业用地,净用地面积:14401㎡(21.6亩);计容建筑面积≤4000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39920㎡,物管用房建筑面积≥80㎡,容积率≤2.78;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建筑限高按林业部门批复为准。

  6、起始价:15000万元(壹亿伍仟万元整)。

7、保证金:15000万元(壹亿伍仟万元整)。

8、加价幅度:100万元(壹佰万元整)。

9、缴款时间:土地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价款,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付清。

10、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三个月内交地。

11、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

12、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三年内。

13、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

14、特别说明:①竞得人须自持运营地块中商业建筑面积,正式运营后5年内(含5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和销售。②土地受让人须无偿配建社区用户建筑面积≥120㎡,建成后将产权移交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15、宗地出让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16、该宗地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受让人应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5 )要求,实现“交房即交证”。

02  岳土网挂(202338

红线图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1、位置:湖光一路以南,建设北路以西。

2、净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9863㎡(14.8亩)。

3、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4、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计容建筑面积≤22210.8㎡(其中商业≤9460.8㎡,酒店式公寓≤12600㎡,物管用房≥150㎡);容积率≤2.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m。特别说明:①海绵城市按照《岳阳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执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标准按照新建项目(居住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类、广场等地块类)不应低于75%控制;②停车泊位:按照《岳阳市城市规划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管理若干规定》(岳政办发〔202112号)执行;③受让人在建设前须与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对接,按照《湖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④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装配式建筑、生态绿城、绿色节能环保、充电桩、文化体育等及其他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分类设施等应满足城管部门要求;⑤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岳阳市绿色装配式建筑管理办法》(岳建发〔2021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⑥项目建设应符合我市“智慧城市”相关要求;⑦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相关要求;⑧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⑨受让人在建设时应符合《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要求;⑩未尽事宜,受让人应服从城市规划相关要求。

6、起始价:4580万元(肆仟伍佰捌拾万元整)。

7、保证金:4580万元(肆仟伍佰捌拾万元整)。

8、加价幅度:20万元(贰拾万元整)。

9、缴款时间:土地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价款,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付清。

10、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三个月内。

11、动工时间:交地之后一年内。

12、竣工时间:动工后三年内。

13、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

14、宗地出让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15、该宗地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受让人应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5 )要求,实现“交房即交证”。

内容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土资源成交公告,由岳阳房地产信息网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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