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在《比较》发表《新时代中国财政体系改革和未来展望》一文。楼继伟认为探讨财政体系的未来发展导向需要问题导向,并提出可行的选择方案。其中之一是建立适合作为地方税的税种。楼继伟在文中称,房地产税是最适合作为地方税的税种,在经济转为正常增长后应尽快开展试点。在建立地方税税种方面,除了房地产税适时启动试点外,楼继伟认为还可以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转为零售环节征收,相应地由中央税改为地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可以继续作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种。当然这两个税种本身仍有改进的空间。随着地方税体系建立起来以后,楼继伟称,可以考虑将增值税改为中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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