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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陷阱多 二手房交易别不看条款就签名

文章来源:新华房产 更新时间:2015-04-10 浏览次数: 快捷操作:【打印】【收藏】【关闭

在二手房交易中,除了买卖资格、税费、贷款额度等问题外,中介费的问题往往也会出现交易纠纷。中介费纠纷多源于签合同时的细节问题,律师提醒,签合同需谨慎,严防合同陷阱。

陷阱一:“购买意向”实为买卖合同

【案例】

刚毕业不久的小刘手头积蓄并不宽裕,打算买一套小面积的婚房,于是去中介了解房源信息。当时,中介经纪人对他进行了一番询问,并承诺会尽快为其找到合适的房子。接着,中介要求他签一份“购买意向”以确定双方关系,小刘将信将疑。

“购买意向”签过后,小刘便收到要求缴纳中介费的通知。他一下懵了,还没确定买哪套房子,怎么就要中介费呢?中介称,当时签的所谓“购买意向”其实是《房屋买卖合同》,签字意味着同意购买房屋,而且合同规定要交付定金以及中介费。还没做好买房准备的小刘尝试和中介商量取消合同,但未果。最终,小刘被卖家和中介双双起诉。法律部门认为该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

【律师支招】

买家未看好房子前,千万不要和中介公司签订任何文字上的文件,如看楼书、《存量房买卖合同》《服务收费确认书》等。一旦签订就成了板上钉钉的事,因此,在没想好是否购买的情况下不要随便签订任何文件。如果对方说不签就不带你去看楼,那你可以找下一家。

陷阱二:不看条款按指引签文件

【案例】

“要签的文件有很多,其中合同是4张A3纸,带有很多条款。”购房者王女士说,当时她看到合同上的房款没有错,加之中介在一旁催促有很多材料要签,所以就按照中介的指引签字。

事后才发现,中介费一栏的约定并不是原来协商好的价格,而且合同末尾还有一行文字类似“霸王条款”:无论任何情况,买家在签订合同后,需要支付中介费用,解释权归中介公司所有。

【律师支招】

是否构成“霸王条款”,还得视具体的条约内容而定。据了解,中介公司一般有自带格式的买卖合同,多数是在官方发布的《房屋买卖合同》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相应修改。

合同的约定内容至关重要,必须每条都看清楚,不明确的地方还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例如,虽然买卖合同已有关于中介费的条款,但为了保障中介费的合理支付,可以另起草一份中介费用确认书来补充细节,约定支付方式、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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