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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立法是住房公平的起点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更新时间:2014-05-27 浏览次数: 快捷操作:【打印】【收藏】【关闭

保障房出现伊始,诸如个别人利用特权内部购买保障房、夹心层无法购买保障房等不合理现象就一直存在,累及整个保障房建设发展大局。通过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和门槛,将会对保障房工作起到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
杜晓
2014年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安排55项立法项目,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共12项,包括公众关注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其中,对保障房建设分配进行多项规定,比如首次明确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的法定责任,保障房申请不仅以收入评判,保障房拟实行封闭式管理,非京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等(据5月22日新华社报道)。
全国性的住房保障法律法规被传或将问世一晃已经数年,但始终是干打雷不下雨。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全国楼市焦点的北京市积极规划出台住房保障条例,是维护群众居住权利、确保住房公平的有力措施,也是将住房保障承诺制度化的惠民之举。
北京市 《基本住房保障条例 (草案)》拟将保障房建设分配全面纳入法治范畴,不仅大大提升住房保障体系的效力和层级,而且准确把握住房保障的关键所在。真正解决住房公平问题就要通过“两条腿”走路,在让市场发挥作用的同时,保证最基本的民生需求,使更多人有机会享有保障房,而不是让商品房成为解决住房的独木桥。
保障房法治化应该成为住房公平的起点,也是核心所在。保障房法治化的重要目的除了确保保障房供应充足和建筑质量之外,还事关保障房自身公平。保障房出现伊始,诸如个别人利用特权内部购买保障房、夹心层无法购买保障房等不合理现象就一直存在,累及整个保障房建设发展大局。通过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和门槛,将会对保障房工作起到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千百年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朴素心愿从未改变。商品房过度开发也好,保障房开工不力也罢,透过楼市浮沉的各种表象,人们感受得最为真切的,还是一个“利”字。无处不在的是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商家利益,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唯独最需要体现的普通群众利益却时常退场。
在利益驱动下各种观点犬牙交错的背后,是房地产长期背负政策市的恶名,是群众对于住房保障不确定性的普遍焦虑。不管是“国×条”还是“新国×条”,对于许多人来说,他们更深层次的期待,并不是作为经济手段的调控政策指引房价或高或低,而是以法律之名突破利益重围,真正保障居者有其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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