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显示,岳阳房地产信息网统计,上周岳阳市中心城区共成交商业、住宅用地3宗,总成交面积11.88万m2,总成交金额5.72亿元。
10月19日,挂牌编号为岳君自网挂[2021]17号,位于君山区洞庭大道以北、景明路以西的一宗地,由岳阳澳维桥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3120万元竞得。
10月22日,挂牌编号为岳土网挂(2021)25号,位于巴陵东路以南,金凤桥以西,中门路以东,竹柏路以北的地块,和挂牌编号为岳土网挂(2021)26号,位于金凤桥管理处,置田庄路以南、梅子柿北路以东、大塘路以西的地块,由岳阳市城投土地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分别以11820万元、42270万元竞得。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三宗地的“简历”吧~
01 岳君自网挂[2021]17号
红线图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1、位置:君山区洞庭大道以北、景明路以西。
2、净用地面积:31087.26平方米(46.63亩)。
3、土地用途:商服、住宅用地。
4、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5、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8568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17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7500平方米、配套商业面积≤3928平方米、便利店≤100平方米、物管用房面积≥172平方米;容积率≤1.98;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特别说明:①海绵城市按照《岳阳市海绵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执行;②停车泊位:按照岳阳市相关文件执行;③受让人在建设前须与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对接,按照《湖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④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装配式建筑、生态绿城、绿色节能环保、充电桩、文化体育等及其他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分类设施等应满足城管部门要求;⑤未尽事宜,受让人应服从城市规划相关要求。
6、起始价:3100万元(叁仟壹佰万元整)。
7、保证金:1550万元(壹仟伍佰伍拾万元整)。
8、加价幅度:20万元(贰拾万元整)。
9、缴款时间: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至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10、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之日起三个月内交地。
11、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
12、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三年内。
13、交地条件:征地拆迁后的现状土地。
14、土地成交后,由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土地移交给受让人。
15、特别说明:竞得人或其控股股东须与君山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建设及运营发展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示文本),此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前置条件,否则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人缴纳的全部竞买保证金。
02 岳土网挂(2021)25号
红线图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1.位置:巴陵东路以南,金凤桥以西,中门路以东,竹柏路以北。
2.面积:净用地面积23430.2㎡(35亩)。
3.土地用途:商业、住宅。
4.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5.经济技术指标:计容建筑面积≤5857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6550㎡、商业建筑面积≤1733㎡、物管用房建筑面积≥292㎡(按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容积率≤2.5;建筑密度≤23%;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特别说明:1.海绵城市按照《岳阳市海绵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执行;2.停车泊位按照岳阳市相关文件执行;3.受让人在建设前须与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对接,按照《湖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4.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装配式建筑、生态绿城、绿色节能环保、充电桩、文化体育等及其它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分类设施等应满足城管部门要求;5.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岳阳市绿色装配式建筑管理办法》(岳建发〔2021〕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6.未尽事宜受让人应服从城市规划相关要求。
6.起始价:11720万元(壹亿壹仟柒佰贰拾万元整)。
7.保证金:11720万元(壹亿壹仟柒佰贰拾万元整)。
8.加价幅度:100万元(壹佰万元整)。
9.缴款时间: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
10.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
11.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12.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三年内。
13.交地条件:拆迁完成后的现状土地。
14.宗地出让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城投集团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03 岳土网挂(2021)26号
红线图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1.位置:金凤桥管理处,置田庄路以南、梅子柿北路以东、大塘路以西。
2.面积:净用地面积64305㎡(96亩)。
3.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4.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5.总经济技术指标:计容建筑面积≤191658平方米,其中商业3800平方米,住宅181760平方米,幼儿园32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800平方米、公厕、垃圾站26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260平方米、卫生服务站200平方米、物管用房958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20平方米。容积率≤2.98,建筑密度≤18.5%。绿地率≥36%。建筑限高:≤80米。特别说明:1.海绵城市按照《岳阳市海绵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执行;2.停车泊位按照岳阳市相关文件执行;3.受让人在建设前须与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对接,按照《湖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4.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装配式建筑、生态绿城、绿色节能环保、充电桩、文化体育等及其它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分类设施等应满足城管部门要求;5.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岳阳市绿色装配式建筑管理办法》(岳建发〔2021〕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6.未尽事宜受让人应服从城市规划相关要求。
6.起始价:42170万元(肆亿贰仟壹佰柒拾万元整)。
7.保证金:42170万元(肆亿贰仟壹佰柒拾万元整)。
8.加价幅度:100万元(壹佰万元整)。
9.缴款时间: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
10.特别说明:
①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南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受让人须负责在宗地内按标准承建一个幼儿园(建筑面积为3200㎡),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经开区教育部门作为公办幼儿园。幼儿园用地性质为政府划拨的教育用地。
②宗地内建设的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卫生服务站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作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按标准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政府。
11.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
12.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13.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三年内。
14.交地条件:拆迁完成后的现状土地。
15.宗地出让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城投集团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值得注意的是,该地块将在宗地内按标准承建一个幼儿园(建筑面积为3200㎡),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经开区教育部门作为公办幼儿园。幼儿园用地性质为政府划拨的教育用地。宗地内建设的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卫生服务站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作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按标准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政府。
内容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土资源成交公告,由岳阳房地产信息网综合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