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一、 国内新闻
1、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30号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六、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9月30日
2、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符合上述条件的城市政府可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调控要求,自主决定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配合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4、湖南:名下唯一住房用于长租,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政策执行。9月25日,记者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该中心发布《关于配合推进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提出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配合推进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租赁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可以核减租赁住房1套。其中,家庭名下唯一住房已用于长租,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且已有1套用于长租,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5、全国首部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法规草案提起审议。9月25日上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据悉,规定(草案)规定了居民自建房的概念,基本明确其内涵和外延,回归其住房属性,严控用途,对经批准用于经营的居民自建房,其经营业态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种。提出通过建立居民自建房竣工验收、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安全鉴定、危房处置等相关制度,对居民自建房质量实行严格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拟规定由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居民自建房综合管理平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利用平台对居民自建房规划、用地、建设、使用等进行全流程安全监督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平台之内全监管、平台之外全覆盖目的。率先在全国提出建设居民自建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层,既解决居民自建房新改扩重建中互相攀比、盲目加层等现象,又有效节约资源、减轻居民负担。(来源:三湘都市报)
6、最高补贴100万!湖南湘潭发布最新购房和租房补贴通知。日前,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申报湘潭市人才购房和租房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湘潭将对新引进到湘潭市企业和市属科研院所全职工作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单独购买或夫妻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和15万元购房补贴。《通知》明确,2018年5月4日以后新引进到湘潭市工作,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与湘潭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的人才,对其在湘潭市城区范围内购房或租房的给予货币补贴。具体来说,新引进到湘潭市企业和市属科研院所全职工作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单独购买或夫妻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和15万元购房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其中所购房屋总价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购房价予以补贴。对新引进到湘潭市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工作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副高级职称人员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职后在湘潭首次单独购买或夫妻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3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新引进到湘潭市企业和市属科研院所全职工作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不在潭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每月10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租房补贴,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已享受的租房补贴,在购买商品住房时从购房补贴中予以冲减。(来源:潇湘晨报)
二、 本地新闻
1、经开区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签约开工。9月27日上午,经开区举行2022年第二批产业项目集中签约暨重大产业项目开工仪式,签约项目15个,总投资232亿元;开工项目12个,总投资153.5亿元。今年以来,经开区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统筹抓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1至9月,预计全区可实现GDP288亿元,增长11%左右;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110亿元,增长14%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5亿元,增长13%左右,主要经济指标保持稳健运行。(来源:岳阳日报)
2、主城区全新投放4000台共享电动车新增366个网点和1.3万余个停车位。9月29日,记者从岳阳智行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获悉,由该公司负责运营的共享电动车已开始更新迭代,主城区新增4000台共享电动车。为更好地满足人们出行需求,该公司已于9月27日在城区投放2000辆共享电动车和2000辆助力自行车;新增停车网点366个及1.3万余个停车位,新增投放区域洛王片区、冷水铺片区、木里港片区、沿湖路、郭镇、赶山路、湖滨街道等处。据介绍,市主城区自今年1月开始,首批投放了100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新建185个蓝牙感应停车网点及3770个停车位,方便了许多市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数据显示,该项目自1月26日运营以来,到9月28日止,共注册新用户30.9万人,总骑行量已达到325.5万单。(来源:岳阳日报)
土地市场
土地出让
注:土地出让、成交范围为岳阳市中心城区,规划用途仅包含住宅、商业用地。本周无土地成交。(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市场成交
一、商品房销售情况
据岳阳房地产信息网统计,本周岳阳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共网签201套、面积27148平方米。套数环比增长36.7%、面积环比增长52.3%。
其中,住宅网签159套、面积20691平方米。套数环比增长24.2%、面积环比增长26.5%。
非住宅网签42套、面积6457平方米。套数环比增长121.1%、面积环比增长337.2%。
简析:本周新房销售套数环比增长54套,面积环比增长9317平方米。分类来看:住宅类、非住宅环比均增长。其中住宅类套数环比增长31套、面积环比增长4337平方米。非住宅类套数环比增长23套,面积环比增长4980平方米。本周住宅类套数占比79.1%,面积占比76.2%。
二、商品房网签套数排行榜
从网签套数来看,本周江河·南湖天著项目一期位居第一,共计20套,3205平方米;岳阳美的梧桐庄园位列第二,共计17套,2504平方米;大汉新城位列第三,共计10套,1186平方米。具体排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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