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一、全国资讯
1、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0年3月16日定向降准,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0年3月16日定向降准,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0年3月16日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达到考核标准的银行定向降准0.5至1个百分点。在此之外,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支持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以上定向降准共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国务院: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可由各地政府批准。(来源:新华社)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要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决定》明确,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决定》提出,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国务院委托部分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国务院将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对试点省份进行动态调整。
《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把关,特别要严格审查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的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相关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将承接的用地审批权进一步授权或委托。自然资源部要对用地审批工作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3、新政!“湘九条”发布:加快预售许可审批,助力复工复产! (来源:湖南省住建厅)
近日,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监管,顺延工期及资质、资格有效期,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扶持等九方面,有序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执行期限为《通知》公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
《通知》全文较长,摘录重点内容如下:
一、加快办理预售许可审批:研究试行诚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的“即报即批即用”措施,以及支持监管银行通过出具银行保函抵顶一定比例的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并直接承担预售资金使用监管职责的办法。积极试行商品房开发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审批,加快办理预售许可等审批手续。
二、对公租房租金减免、补助:对经济收入困难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可以予以适当租金减免。对公租房物业服务及运营管理单位因疫情防控额外产生的物资采购、人员成本等费用支出可予以适当补助。
三、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扶持: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 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四、开通项目审批“直通车”:疫情期间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及其他涉及民生的相关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可实行“容缺办理”和“承诺制办理”,所有直接涉及复工复产的服务事项实行当日受理,当日优先办结。
五、建立招投标绿色通道:全面推行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办理,实行不见面开标、评标。采用纸质招投标的,投标文件可以邮寄。鼓励招标以投标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推行使用电子保函(保证保函)。
六、企业/人员资格到期时间调整: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
4、2020年湖南棚户区改造91217套。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下达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任务。今年,湖南省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91217套(其中,城镇棚改89301套,国有工矿棚改1916套),开工建设公租房28334套,项目总投资770.05亿元。根据计划任务,今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86538套,公租房基本建成8607套。同时,全省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27763户。(来源:中国建设报)
5、人社部:加快实施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稳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2月份共为企业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总共1239亿元,预计2-6月份减免额度将超过5000亿元以上。截至目前,今年已有146万户企业享受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达222亿元,共惠及4951万职工,受益企业户数已超过去年全年。(来源:央视网)
6、关于2020年全国高考时间安排的公告。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至8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7月7日,语文9:00至11:30;数学15:00至17:00。7月8日,文科综合/理科综合9:00至11:30;外语15:00至17:00。湖北省、北京市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区高考时间安排的意见,商教育部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来源:教育部)
二、本地资讯
1、8部门印发《岳阳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来源:岳阳晚报社)
(1)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展期或续贷,加强和优化金融服务,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岳阳银保监分局)
(2)
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抵押到位的房产开发项目,及时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责任单位:市公积金中心、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
(3)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申报;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延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住建局)
(4)
对出让的房地产项目用地涉及多个有独立指标的分地块且只签订了一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规划分地块分期缴纳土地价款,办理相应不动产登记手续;
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余款在办理最后一个分地块不动产登记前缴清,最长不得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最终缴纳日期。
相关职能部门对实行土地价款分期缴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后,可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05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分别缴纳报建费用的50%。(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06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6月30日;
三级及以下资质(含暂定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上一级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能力和条件的,可参照上一级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除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07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用地不动产登记且领取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多层建筑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三分之一及以上、高层建筑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四分之一及以上的楼栋,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装配式建筑的形象进度要求不变)。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除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08
暂停办理市中心城区定向限价商品住房新项目立项审批和开发建设。暂停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价格监制,实行备案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09
适当增加预售款拨付内容、放宽拨付条件,在保障项目工程款及时支付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提前申请用于疫情防控的专项拨付;
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可按申请预售许可的面积核算、可用银行保函代替;
存量项目资本金可提前一个节点(施工至正负零、主体工程封顶、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整栋办完产权登记手续)申请解控;新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实行项目资本金、预售资金同一账号监管。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除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10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工期延误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工期。(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以上政策措施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施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2、我市农村住宅用地立新规!5月1日起正式实施《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3月19日,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推进会上获悉,5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实施《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持续开展农村“空心房”整治,力争2020年建成200个大、小集中建房点,实现村民规范新建住房,并适度有序集中。为达到“先批后建、一户一宅、适度集中、面积法定、户有所居”目标,在条例正式实施的基础上,我市加大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要求做到“三个三”。即“三个不得”: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三个严禁”: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三到场”: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定桩放线到场;房屋建成后竣工验收到场。今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将由乡镇审核批准,凡符合条件的新建户农户,必须在村庄规划的建房地点申请建房,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集中统建、多户联建的方式,保障村民实现户有所居。拆旧房新选址建房的,原宅基地必须交还本村集体经济组织;闲置宅基地优先用于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对“未批先建”“骗取批准”“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来源:岳阳日报)
3、我市将开工建设棚改房5494套。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2020年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任务,岳阳将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5494套。其中货币化安置3164套,安置房安置1210套,改建安置1120套;市本级及辖区1874套,其中货币化安置1046套,安置房安置658套,改建安置170套。据悉,项目总投资达34.0218亿元,其中岳阳楼区太子庙定向安置房商品房片区项目总投资3.136亿元,花板桥交通驾校周边棚改项目(1期)总投资3亿元,为岳阳两个比较大的拆迁项目。(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采访中心)
4、城陵矶新港区今年第一批产业项目集中签约。3月11日上午,城陵矶新港区举行2020年产业项目(第一批)集中签约仪式。13个高质量项目集中签约,总投资达116.08亿元。市委书记王一鸥见证签约并讲话,市委副书记、新港区党工委第一书记陈爱林主持,市领导谈正红、邱虹等参加。此次集中签约的项目,涉及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供应链服务等多个新兴产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广等特点,项目达产后总产值将达253.3亿元。其中,超威新能源项目由中国500强企业超威集团投资建设,总投资约20亿元,主要生产新能源动力电池、纯电动船示范项目等产品,达产后年产值约94亿元,年纳税1亿元以上。(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采访中心)
5、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费的惠企政策正在落实。根据省人社厅《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0〕3号)文件精神规定:2020年2至6月,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以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2020年2至4月,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参照执行。按照国家统计部门对企业类型划分相关规定,岳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在全市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已对所有参保单位进行标识,参保单位无须再进行申报。对于划分类型暂不明确的企业,暂按中小微企业对待,待确认后再根据实际调整。对于已经全额缴纳2月份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企业,按政策规定已缴多缴部分计入单位待转基金,冲抵下期应缴费用。(来源:岳阳日报)
6、岳阳各年级开学时间定了!3月31日,岳阳晚报全媒体记者自市教育体育局获悉,我市将于4月7日起分类分批、错时错峰开学。根据上级部署,我市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4月7日起陆续开学。高三、初三年级原则上于4月7日开学;高一、高二和初中一、二年级及中职学校其他年级4月13日开学,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4月20日开学,幼儿园4月27日开学。(来源:岳阳晚报)
Ø 土地市场
土地出让
2020年3月,岳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共出让2个地块,地块总面积为17万平米。(注:土地出让、成交范围为岳阳市中心城区,规划用途仅包含住宅、商业用地。本月无土地出让。)
【数据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Ø 商品房市场
一、商品房上市情况
2020年3月,岳阳市中心城区商品房累计上市669套、8.68万m2。其中商品住宅累计上市631套、8.36万m2;非住宅累计上市38套、0.32万m2。
二、商品房成交状况
2020年3月,岳阳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共成交1184套,面积14.22万㎡,套数环比增长986套,面积环比增长11.79万m2。
【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分类型来看,商品住宅共成交1055套、面积13.05万m2,套数环比增长869套、面积环比增长10.68万m2;非住宅共成交129套、面积1.17万m2,套数环比增长117套、面积环比增长1.11万m2。商品住宅成交套数占总成交套数89.1%,面积占比91.8%。
【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从不同区域来看,经济开发区凭借销售469套商品房的成绩位居第一,占总成交量的39.6%;岳阳楼区销售372套紧随其后,占总成交量的31.4%;南湖新区销售219套位居第三,占总成交量的18.5%;云溪区、临港新区、君山区三个区域成交总和124套,仅占总成交套数的10.5%。
【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三、排行榜
2020年3月,商品房销售排行TOP10中,总套数达587套,总面积达6.95万㎡。
【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Ø 存量房市场
2020年3月,岳阳市中心城区存量房共成交335套,面积3.01万㎡,套数环比增长259套,面积环比增长2.2万m2。
【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分类型来看,存量住宅共成交298套、面积2.91万m2,套数环比增长230套、面积环比增长2.22万m2;非住宅共成交37套、面积0.1万m2,套数环比增长29套、面积环比下降0.02万m2。存量住宅成交套数占总成交套数89.0%,面积占比96.7%。
【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
Ø 一、二级市场对比
从房地产一、二级市场对比情况来看,2020年3月,新建商品住房共成交1055套,面积13.05万㎡;存量住房累计成交298套,面积2.91万㎡,一、二手住房成交套数比例为3.5:1,成交面积比例为4.5:1。
本报告数据统计口径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岳阳房地产信息网,由岳阳城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测。
统计范围:岳阳市六区(岳阳楼区、经济开发区、南湖新区、临港新区、君山区、云溪区)
统计时间:(202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