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可售 抵押可售 现房可售 认购 已售 交易备案 抵押备案 预告 发证 限制 抵押 物业用房 自留
期房可售: 已办理了预售许可证,可出售的期房。 抵押可售: 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销售的房屋。
现房可售: 已办理了房产总证,可出售的现房。 认  购: 已有客户认购,且签约了认购协议的房屋。
已售
(登记备案):
已出售且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 预  告: 已出售并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预告登记的房屋。
发  证: 已办理转移登记的房屋。 限  制: 已司法冻结或其他冻结,不能出售。
物业用房: 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房屋。 自  留: 开发企业留作自用暂不对外销售的房屋。
抵  押: 已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经抵押权人同意并解押后方可出售或已出售承购人又将之抵押。
交易备案 已在房产部门办理交易备案 抵押备案 已在房产部门办理抵押备案